大雪山国家森林游乐区15日招商座谈 修缮住宿及餐饮设施

大雪山43K游客中心区域。(林业署提供/李京升台中传真)

为提供民众更优质的游憩休闲场域,农业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10月15日将办理「大雪山国家森林游乐区住宿及餐饮设施」招商座谈会,邀请民间业者进驻,营运园区餐厅、住宿。

大雪山小木屋。(林业署提供/李京升台中传真)

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指出,为提供更优质的住宿餐饮品质,依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第42条规定由政府规划公共建设方式办理招商,期引进民间创意及资源,以创新、永续方式活络空间及发挥效益,提升公共建设服务水准。

委托营运范围为包含台中市和平区鞍马山段3、3-1、3-2、4、5、6-1、6-7、6-9、6-10、12、15-2、16、17及台中市和平区小雪山段13、17与22号等16笔地号之部分土地之营运及设备维护,使用面积共计2万1223.66平方公尺,其地上有大雪山餐饮购物空间(游客中心1楼)、大雪山餐厅、小木屋、大雪山宾馆、第一宾馆、小雪山贩卖部、小雪山资讯站、小雪山庄等共计8栋建筑物及停车场等必要设施,建筑登记面积共计6382.12平方公尺。

台中分署表示,森林游乐区内除住宿及餐饮委外招商,其他部分仍由林业保育署负责经营,并专注自然教育、森林疗愈与生态环境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