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校院办理「员工子女非营利幼儿园」 111学年增加9园

成大为员工的子女设立非营利幼儿园。(教育部提供/林志成台北报导)

为减轻家长育儿经济负担,合行政策推动各部会与其所属机关、各地方政府及大专校院办理员工子女非营利幼儿园,其中大专校院办理的员工子女非营利幼儿园,在中央与地方共同努力下,截至110学年度,全国已设立4园,111学年度预计再增加9园。

自8月1日起,就读非营利幼儿园需缴交费用再降低,每人每月缴费不超过2000元,第2名子女每人每月缴费不超过1000元,第3名以上子女、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家庭的子女免缴费用;至于扣除家长自行缴交费用外,其营运成本所需的差额则由行政院支应。

教育部表示,大专校院办理员工子女非营利幼儿园既可优先照顾其员工子女,有余额则对外优先招收需要协助幼儿,提供员工子女及社区居民子女价格合理、品质有保障的教保服务,减轻家长经济负担,亦实践社会责任。

而大专校院有丰富的校园环境资源可分享给幼儿园,其中设有幼儿教育相关科系,还能够提供专业的幼儿教育资源一同协助幼儿园的运作,且提供平价优质的教保服务让校内教职员工子女优先入园就读,也属留住校内优秀人才的一大诱因。111学年,中山、中正、屏科大、台东大学、弘光科大及中信学校财团法人,均办理员工子女非营利幼儿园。

教育部说,员工子女非营利幼儿园的设立,开创了职场托育崭新的模式,既与非营利幼儿园一样承接了友善教保服务计划的精神,提供学龄前幼儿平价且优质的教保服务,又能优先照顾员工子女,让员工放心托育,安心工作,兼顾工作及照顾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