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伴手礼会女网友 嫌她长相抱歉告诈欺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竹黄姓男子网路上认识住在屏东刘女,为追求对方,不但帮刘女缴纳近3000元的电信费,还带着见面专程南下,未料见面后对女方的长相大失所望,恼羞成怒之下控告刘女「诈欺」;但检方认为罪证不足不起诉。

黄男年约40多岁,家住湖口乡,去年9月在交友网站结识刘女(32岁),刘自述身高不到160公分体重不到70公斤,并称经济困难,希望黄男能帮她缴纳2858元的手机通话费

▲为追求刘女,黄男特地买伴手礼南下与对方会面。图为摃丸资料照。

为了追求对方,黄男帮刘女缴清费用,去年11月还买了10包新竹名产摃丸(价值1600元)南下会刘女,但刘女相貌与他想像的落差甚大,在期望落空之余,竟然认为对方有故意欺瞒之嫌,控告女方诈欺。

刘女供称,她并没说明身高、体重是多少,且黄男是自愿帮她缴电信费,又问她喜欢什么伴手礼,她没表示意见,也没有欺瞒之意。

检方认为,刘女若有心诈骗,不会说出真实地址姓名电话号码双方出现争执后,刘女也退还2000元,黄男光凭对方长相与想像中有所落差就提告,不足以认定女子有诈欺犯嫌,因此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