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国二女清水休息站搞车震 法官要已婚男入监反思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市许姓男子隐瞒已婚身分,在网路上认识一名国二女生双方交往并在国道三号清水休息站停车场自小客车内发生性关系少女后来得知许男早已结婚,伤心之余告知家人报警处理,台中高分院审理终结,判处许男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许男2年前在网路聊天室结识当时才14岁的少女,进而交往成为男女朋友,两人开车出游,在国道三号清水休息站停车场自小客车内搞车震,第二次在一家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少女后来发现许男早已有家室,伤心欲绝提议分手,并向母亲告知此事,家人愤而报警处理。

法院审判许男1年10个月徒刑,许男提起上诉后,在二审庭上坦承犯罪,请求改判较轻刑责并予缓刑宣告,少女母亲则表示,许男已婚还和她的女儿交往,情理法全都不合,受伤害的是她女儿,也无意和许男和解。

台中高分院审理终结,法官认为许男隐瞒已婚事实,对未成年少女性交,让情窦初开的少女身心受创,少女父母甚感不舍,内心难以抚平,上诉驳回,许男应入监反思不得缓刑,依妨害性自主罪,判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