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神明惩罚妳!女拿扫把狂打闺蜜屁股 法官判刑3月
葛姓女子突然说王女招惹鬼神,她要代替神明用扫把处罚她,把王女打到瘀青。(邱立雅摄)
葛女与王女为闺密,二人某天在友人住处聚会,未料葛竟突然说王女招惹鬼神,要代替神明惩罚王女,于是拿扫把狂打王女屁股跟大腿,打到屁股大腿都瘀青,还要另一名友人帮忙拍下红肿伤势。新竹地院审理,依犯伤害罪,判处葛女有期徒刑3个月。
判决指出,葛女与王女两人某日下午相约在友人住处聚会,没想到葛女竟突然说王女招惹鬼神,神明需处罚王女,要求王女需脱裤受罚,且无视王女言明拒绝,以手持扫把挥打王女臀部及大腿约40下。
随后葛女暂离开该处,当天晚上7时许又返回该处,又以相同方式挥打王女臀部及大腿约40下,致王女受有双侧臀部及右侧大腿瘀青等伤害,并由友人拍摄王女臀部红肿瘀青伤势,让王女气得去验伤报案提告。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葛女假借鬼神名义而以扫把多次殴打王女臀部及大腿,使王女受有严重的臀部红肿瘀青伤势,事隔多日王女伤势仍未完全复原,可认葛女下手非轻。葛女犯罪后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但并未与王女达成调解以赔偿损害,犯罪所生危害尚未填补,依犯伤害罪,处有期徒刑3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