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边带小孩边工作 烧烤店股东称「代管教」虐打3岁男童

台中一家烧烤店的陈姓股东,前年将女员工委托代为照顾的3岁幼童虐打。(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中一家烧烤店的陈姓股东,前年将女员工委托代为照顾的3岁幼童虐打,经网路爆料后,警方主动调查并逮获陈男,一审依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将陈判囚3月,二审加重改判6月,陈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他须入狱服刑。

陈男是台中市一家烧烤店股东,女员工平日与其子、3岁又4月的官姓男童居住在陈所提供而位在该烧烤店2楼房间;2021年1月16日官为避免男童在1楼烧烤店出入、游玩影响工作, 于是委托将陈男将男童带至烧烤店2楼房间照顾。

不料,陈男因不明原因,在当天傍晚到隔天凌晨2点,在烧烤店2楼房间内,以不详方式殴打男童耳部、脸部、胸部、腹部、下背部、左侧上臂、右侧前臂、双侧手部、臀部、双侧大腿等部位,致其受有双侧耳挫伤、双侧脸部挫伤、胸部挫伤、腹壁挫伤、下背部挫伤等。

女员工后来以手机拍摄3岁男童受伤照片2张,再以通讯软体传送予陈姓友人,经转传后,网友将照片张贴在脸书爆料,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侦查队员警浏览该贴文,循线查获陈男。

一审台中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将陈男判刑3月,检不服提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认为,陈男对幼童伤害行为,并非仅殴打臀部成伤,尚包括双侧耳挫伤等,他犯行严重且犯后否认犯行,加重改判刑6月,陈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