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决议 妇联会6.8亿「美龄楼」30日内收归国有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主委林峰正11日宣布委员会议决议命妇社福基金会移转美玲楼房所有权,予中华民国所有。(郑任南摄)

党产会去年调查认定,妇联社福基金会目前所在的「美龄楼」为不当财产,今进一步召开委员会,决议命令该基金会移转「美龄楼」所有权为国有。党产会主委林峰正今天表示,该建筑物所在的土地公告现值为6.8亿,处分文书经送交党产会、妇联社福基金会后30日内,「美龄楼」房、地都将收归国有。

妇联会位于台北市青岛东路林森南路交叉口的美龄楼。(姚志平摄)

党产会去年提出调查报告指出,位于台北市林森南路19号的妇联会「美龄楼」的前身,是国民党妇女之家的旧址。根据调查显示,1956年国民党妇工会为筹建妇女之家,向国防部购得现址上的房屋;到了1968年,妇工会因原有房屋不敷应用,进一步要求国防部将周围、青岛东路7号房地无偿借予使用。

接着,到了1998年,妇联会捐6亿元给妇联社福基金会,向国民党买下兴建美龄楼所需土地经费;经取得土地所有权后,妇联会又于2003年捐4.5亿给妇联社福基金会,建造地下3层、地面9层的「美龄楼」。

而在去年,党产会经调查认定妇联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其388亿元财产属不当取得,决议收归国有;事后,妇联会抨击党产会违宪违法,并提起诉讼,目前双方仍在行政诉讼中。尽管如此,党产会在认定妇联会资产为「不当党产」的大前提下,于去年下半年进一步认定「美龄楼」为不当党产。

党产会主委林峰正指出,妇联社福基金会购置美龄楼的资金,均来自妇联会财产;而妇联会资产在过去既已被认定为不当党产,因此,认定「美龄楼」也视不当党产。

林峰正表示,「美龄楼」所在的土地面积为500坪,建物为地面9层、地下3层,总面积3000坪,目前土地公告现值为6亿8千万,接下来将把党产会最新作出的处分书送给妇联会、妇联社福基金会,在书面送达30日内就应将财产移转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