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开枪杀人同伙都出狱 他逃亡17年累了 返台后下场曝!
余姓男子涉开枪杀人逃亡17年,今年2月搭机回小港机场一落地就被逮,高雄地检署侦结后依杀人罪将他起诉,并声请不适用国民参与审判。(本报资料照)
邹姓男子于2006年因感情纠纷,纠众开枪扫射、打死21岁张姓女子,其中,供枪并开枪的余姓男子当时只开1枪还卡弹,事后逃亡大陆17年。今年2月,余男见当年该案同伙都已服刑完毕,不想再躲藏,搭机返台一落地就被捕,雄检侦结后依杀人罪起诉,并声请不适用国民参与审判,法官审酌余男及辨护人意见后,同意检方声请。
当年邹男聚集3、40名不良分子组成「土库帮」,专门持枪围事收保护费,邹男平常会将3把制式手枪及数发子弹交给旗下余男、洪男保管。2006年7月,「土库帮」中的刘姓男子因男女感情问题,与另名男子争风吃醋,相约在高雄市「海洋之星」附近货柜屋谈判,余男、洪男也带枪弹前来支援。两派人马一见面就爆发冲突,持枪互开,混乱中各自乘车散去。
隔天凌晨,双方又相约「输赢」,地点选在高雄县大社区观音山,当时土库帮提早抵达,人员埋伏在四周,待对方人马驱车赶抵,直接开枪扫射。余男、洪男当时直接朝对方阵营开枪,余男只开1枪就卡弹。混乱中,对方阵营车上的张女被1枪贯穿头部当场惨死,余男、洪男把枪丢给同伙后,双双潜逃至大陆。警方也在事后大举扫荡,邹男等人纷纷落网。
邹男与参与枪战的多名帮众被判3年至14年定谳,日前均已服刑完毕出狱,余男、洪男则被检方发布通缉。今年2月14日航警发现,入境资料显示余男为通缉犯,当场逮捕他,余男强调,当年仅开1枪还卡弹,却为此得在大陆躲藏17年。眼看当年共犯都已服完刑,决定放弃逃亡,回台面对审判。
检方侦结后依杀人罪将他起诉,并认为该案预估审理期日需达9天,加计选任期日及评议,可能会超过2周,对于国民法官负担过重,且考量国民法官法立法精神为集中迅速审理,但从调查证据开始到评议日已相隔10日,每位国民法官未必仍保有证据清晰印象及新鲜度,而造成评议资讯的落差及失焦,显然无法达到国民法官法所欲追求的集中审理及充分讨论效果,声请裁定不行国民参与审判。
余男和律师也认为,该案调查证据包含人证、书证、物证繁多,预估花费时间甚长,造成国民法官于评议时对证据掌握度有失焦、记忆淡化之虑。
法官认为,该案审理程序传唤到庭证人共14名,每位证人欲证明待证事实不尽相同,且距案发时已相隔17年,调查书证合计多达67项,其中整合证据说明书也高达6份,显见本件确属案件情节繁杂,对于国民法官精神及体力上均造成重大负担,因此同意检辩双方看法,裁定本案不行国民参与审判,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