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幼子、小姨子面前狠杀妻 冷血夫下场出炉

二审法官认定陈「未必故意杀人」撤销改判14年6月徒刑,另民事判陈须赔偿林母251万余元,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台中市2022年间3月间发生1起狠夫杀妻命案,涉案陈姓凶嫌因与林姓妻子为小孩抚养权爆发严重口角,陈当场持刀刺死林女,行凶逃逸2天后在北屯区1处寺庙内落网,陈辩称当时仅想吓唬妻,一审依杀人罪判14年8月徒刑,二审认定陈「未必故意杀人」撤销改判14年6月徒刑,另民事判陈须赔偿林母251万元,可上诉。

检警调查,林女当天跟妹妹一同骑车回北屯区住处拿物品,离去时陈嫌突然回家,2人疑因小孩抚养权爆发口角,陈嫌竟当着母亲、幼子及小姨子面前,持刀刺向林女左胸后骑车逃逸,家人目击惨案发生马上报警,警方锲而不舍追缉陈嫌,在案发后2天查获陈嫌到案。

检警调查,43岁陈嫌与37岁林姓妻子2人都是再婚,育有1子,陈嫌无业,先前都会到太太工作地点协助清洁工作,日前双方因感情不睦分居,彼此轮流照顾4岁儿子。林女15日到陈男住处接儿子离开时,双方在骑楼处发生口角冲突,陈嫌愤而持刀行凶。

案发后,警方积极缉凶,循线找到藏匿在北屯区1处兴建中寺庙工地内的陈嫌,发现他躺在地板上,一旁备有棉被及超商食物等,熟睡中的陈嫌被叫醒时,见到大批警力,自动举起双手束手就擒。

陈辩称,当时与林妻发生吵架,从车厢拿出折叠刀原本只是想「想吓唬她」,发现妻突然瘫软还帮其人工呼吸,才惊见妻子胸口流血,检方将陈依杀人罪嫌起诉,一审依家暴杀人罪判14年8月徒刑。法官审酌当事人年迈还要照顾女儿遗留下来的3名子女,恐难维持生活,失去女儿打击太大,判陈须赔其母251万7868元。

二审认为,陈嫌虽一刀致人于死,但与残忍乱刀狂砍、凌迟分尸等手法仍属有间,且陈有先协助CPR救治后才逃离现场;因陈迄今尚未与死者的母亲、妹妹等家属达成和解,行凶后又逃亡数天,犯后态度难称良好,撤销改依杀人罪判陈14年6月,褫夺公权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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