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柄哥超商喊抢劫 凌晨闯中市清晨冲高雄 晚间台东落网

蔡男急需钱还债到超商喊抢劫,今年8月26日凌晨闯中市超商、清晨冲高雄超商,晚间在台东落网,台中地院依恐吓取财罪判刑。(资料照)

蔡男急需钱还债,今年8月26日展开一日半环岛行程。凌晨开车到中市1家超商,打开背包亮刀柄,恫称「我要抢劫」、「在跑路」、「要沿途抢」等语,店员心生畏惧交给9千元;得手后南下,清晨再进高市1家超商故技重施,再得手4854元。警循线当晚竟远在台东将他拘提到案。台中地院依犯恐吓取财2罪各判刑9月,仍可上诉。

蔡姓男子因欠债急需钱,心生歹念准备1把西瓜刀藏进背包内,在今年8月26日清晨2时许开车到中市1家超商,向林姓店员恫称「我现在在跑路,也是没有办法的,你去收银台把所有的钱拿出来,我要抢劫」、「要沿途抢」等语,还说不能保证会发生什么事,再露出背包内的西瓜刀柄,做势可随时拿刀。

林姓店员心生恐惧自收银机内拿出现金9千元交给蔡男,他得手后即开车离开。

蔡男一路南下,清晨5时许进高雄市1家超商,向梁姓店员佯称要买打火机,蔡再拉开背包拉链放置柜台露出刀柄,向店员恫称:「我要抢劫,现在在跑路」等语,梁性店员自收银机取出现金4854元交给蔡男。

案经两超商报案,警方循线在同日晚间8时许于台东大武乡大武街与海滨路口,将他拘提到案,查扣现金5800元。

台中地院法官以蔡男展露西瓜刀柄、恫吓要抢劫,但并未攻击、或以任何方式束缚住或武器抵住被害人,导致无法自由行动,尚未达到强盗所谓压制不能抗拒或难以抵抗程度,认定所犯为恐吓取财2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