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卖豪宅法拍屋!结案绩效超狂…竟是吃案王 36岁北院书记官:工作压力很大
台北地院爆发盗卖法拍屋案后,台北地院民事执行处经常下班后仍灯火通明,直到半夜,本刊调查,北院日以继夜拚命加班,是因为涉案的书记官骆建勋,除了盗卖法拍屋外,竟是涉嫌以吃案方式减少案件量,难怪绩效一直比同仁好,台北地院除了将骆俊勋以盗卖案被告送办外,另动员大量人力,将骆俊勋任职6年经手的案件逐一过滤,希望在最短时间内查出结果。
本刊调查,骆俊勋今年36岁,世新大学法律系毕业,已婚,他担任台北地院民事执行处「木股」书记官,6年期间经手案件约千件,办案绩效良好,未结案件不到别人的1成,可说是「绩优股」,但他个性独来独往,同事都很羡慕他的好绩效,殊不知这一切可能都是假的。
知情人士透露,骆俊勋的超高效率结案方式可能都是造假,举凡撤回声请状、停止执行状,他都可能造假,因此案件到他手上,很快就结案,此外,他还会以并案的方式,将很多案子,不论相不相关,都合并成一个案子,先减少案件量,再以造假方式结案,造成神效结案的假象,长达6年的时间都未被发现。
书记官的职责在于协助法官及司法事务官处理文书事务,没有裁量权及决定权,也就是说法拍或其他民事执行案要结案,都要经过司法事务官盖章,有少数法官或司法事务官便宜行事,将印章交结书记官,却未严格把关,才造成书记官可以造假结案及偷卖法拍屋的离谱事件,涉案的书记官骆俊勋除被列被告送法办。
骆俊勋及他的上级司法事务官,目前已遭北院调职,考绩也列为丙等,骆俊勋向院方表示,他只是想赶快结案,并没有其他不法意图,并强调自己工作压力很大,才会用造假的方式结案及拍卖,至于全案是否涉及贪污、图利及银行是否超贷、背信等不法?台北地院强调,此案是法院发现后主动移送法办,已进入侦查阶段,若有不法,依法严办,绝不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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