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佛州社媒言論新法 大法官聽審 最終表態影響深遠

德州与佛州通过的州法反制科技公司的社群平台「打压」保守派言论,最高法院大法官26日言词辩论,业界的代表也在最高院外表达立场。这场关乎社群媒体言论自由的界线,影响深远。(欧新社)

佛罗里达州及德州近几年各自通过州法,禁止社群媒体公司移除特定政治贴文或使用者帐号,新法挨告后官司一路缠讼到最高法院,大法官26日听审时对于禁止社群媒体审查刊登内容的州法提出质疑,判决预计今年6月出炉。

纽约时报分析,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在网路时代如何解读,这起案件将成为最高法院的最重要表态,留下政治与经济层面的深远影响。

三位立场最保守的大法官汤玛斯(Clarence Thomas)、艾里托(Samuel Alito)、戈萨奇(Neil Gorsuch)发言内容流露对佛州、德州州法的同情;三人发言时都以「内容规范」(content moderation)一词替代「审查制度」(censorship)。

佛州、德州订定新法旨在保护保守派舆论不被社群媒体消音,倘若最高法院裁定社群平台无权审查发文内容,用户将曝露于百家齐鸣的各种观点之下,但几乎可以确定的是,数位时代最丑恶层面将因此放大,包括仇恨言论及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

报导指出,比较可能出现的结果是,最高法院裁决将对脸书(Facebook)、YouTube等大型社群平台有利;最高法院还可以把诉讼发回下级法院重审,让下级法院处理州法如何适用其他网站的技术问题,例如Gmail、Venmo、Uber及Etsy都没有对使用者的言论订定审查机制。

受到诉讼影响,两州州法目前都尚未实施。大法官在26日讨论中,对于州法何时得以生效上路,出现不同意见,绝大多数大法官倾向于诉讼期间暂缓州法实施,另外几位大法官则说,州政府告知热门社群平台不准规范使用者发文的作法,已经触犯第一修正案,因为第一修正案明文禁止政府审查,私人企业则有权决定自家网站可以包括哪些言论。

自由派法官萨多马友(Sonia Sotomayor)说:「规范范围非常笼统,公然抑制言论的法律,我觉得有问题。」

保守派大法官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引述1976年一段选举献金诉讼判决文字指出:「政府可以限缩社会里的某些言论,以便提升其他声音的观念,对第一修正案来说完全不符。

卡瓦诺发言透露了并不赞同佛州、德州声称州政府有权在私人领域规范公共辩论是否公平的论述。

首席大法官罗伯兹(John Roberts)发言时说,既然此案是讨论第一修正案,或许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州政府对于所谓现代公共广场( public square)的规范。

佛州总律师(solicitor general)怀特克(Henry Whitaker)答复说,州政府有第一修正案的切身利益,希望促进并确保理念的自由传播。

自由派大法官凯根(Elena Kagan)说,主要社群平台有充分理由拒绝煽动叛乱、危害公共健康、散播仇恨言论的贴文。

大法官26日针对社群媒体的言论自由,举行言词辩论,两派意见交锋,等待6月裁决,如何定义社群媒体的言论自由范围,备受关注。(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