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不滿親姐男友發文罵她「妓女」 狂毆對方致死判賠217萬元
屏东一名陈姓男子因不甘姐姐的男友廖姓男子,在网络上发文谩骂她,与廖男于前年3月下午在住家外发生争执,盛怒下徒手殴打对方头部,造成廖男颅内出血,送医抢救仍于1个月后不治,陈男二审遭判7年4月,再被廖男母亲提起民事赔偿,要求给付丧葬、扶养费等计223万多元,法院经查认定廖男死亡与陈男有因果关系,判陈应给付217万多元,可上诉。
廖男母亲主张,陈男明知头部是人体重要器官且极其脆弱,再加上儿子患有肾脏病,需要固定洗肾,身体状况较一般人孱弱,却因不满儿子在脸书网页以不雅词语谩骂他的姐姐,就出手重击殴打,造成儿子受到双侧创伤硬脑下腔出血合并中线偏移的重伤害,儿子遭打当日就身体不适且吐血,送医救治仍于1个月后死亡,要求陈男支付丧葬费10万元、扶养费113万3242元、慰抚金100万元,合计223万3242元。
陈男则辩称,廖男是因不慎倒地去撞击头部才受伤,否认有故意徒手殴打对方头部,2人会有肢体冲突是因廖男在脸书发文恐吓姐姐及骂她「妓女」等讯息,才会生气请对方不要再乱发文,双方发生争执,从互相推挤演变成徒手互殴,后来受廖男母亲劝阻就停止打架,因此,廖男的死因与他没有相当因果关系,不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调阅警方现场勘察采证报告、法医解剖暨鉴定报告书、相验尸体证明书及证人相关陈述,认定陈男确实有在其住处前徒手殴打廖男头部,排除廖男所受伤势是因跌倒碰撞硬物造成,研判死方方式为「他杀」,而廖男颅内出血、深度昏迷送医救治,终因术后并发肺炎导致败血性休克死亡的结果,与陈男殴打廖男头部致伤的行为有相当的因果关系。
民事庭审酌,廖男死亡时,他的母亲已高龄68岁,依屏东县女性的平均余命计算,母亲寿命尚余18.48年,另有2名子女需扶养,他的名下不动产不足以维持母亲及其子女生活,再考量廖男一家及陈男的身分、地位、教育程度及经济状况等一切情形,判陈男应给付廖男母亲217万6602元,可上诉。
屏东一名陈姓男子与亲姐男友廖姓男子于前年3月下午在住家外发生争执,徒手殴打对方头部,造成廖男颅内出血,送医抢救仍于1个月后不治,法院经查认定廖男死亡与陈男有因果关系,判陈应赔偿家属217万多元,可上诉。记者张已亷/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