诋毁柯文哲!民众党开除486陈延昶党籍、吴静怡停权1年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本报资料照片)

台湾民众党中央评议委员会11日召开第3届中评会第19次会议,分别通过对党员「486先生」陈延昶除名、吴静怡停权一年处分。民众党表示,党员以不实指控侮蔑、诋毁政党及党内人士名誉,已超出言论自由之范畴,中评会一致认定上述2党员违纪事实明确,通过处分。

民众党表示,陈延昶先前以虚妄不实且恶意人身攻击的言词,攻击党主席柯文哲,遭党员检举,2023年9月7日民众党召开中评会,决议陈延昶违反党纪,将陈延昶停权2年。然而,2023年10月与11月,陈延昶仍以恶意不堪的言论诋毁柯文哲与民众党,已属再犯,中评会于今年3月12日通知陈延昶书面陈述意见,未获回应。

民众党表示,陈延昶受停权2年裁决确定后,仍持续公开在脸书上批判民众党候选人,依《台湾民众党纪律评议裁决准则》规定加重处分,予以除名

另外,吴静怡经常性于电视节目、网路社群及受访时,以不实言论批评抹黑民众党与民众党员,中评会按规定请其陈述答辩。中评会认定其有意诋毁民众党名誉、获取个人声量之行为,经决议停权1年。若再犯,将从重量处。

民众党表示,党员以不实指控侮蔑、诋毁政党及党内人士名誉,已超出言论自由之范畴。中评会将依规定对相关人等进行处分程序,提供裁决理由书,当事人可在裁决理由书送达翌日起算30日内,依上述《裁决准则》48条,向中评会提出申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