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开办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近日,记者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满足更多群众住房需求,地区现已开办“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模式的组合贷款业务,更好地支持群众住房资金需求。

据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政策性贷款,对借款人年龄、家庭收入、贷款房屋面积等有条件限制,部分借款人因所购房屋面积较大或自身其他因素造成贷款资金不能满足购房资金需求。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第十七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满足购房需求的,借款人可申请组合贷款”的规定,地区积极开办“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模式的组合贷款业务,即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仍不能满足购房资金需求时,可以同时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作为补充。

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只能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办理。 (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李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