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客失足落海议员批管理疏失 基市府:全力配合调查

基隆市议员郑文婷(左)与陈宜(中)召开记者会,认为1月31日发生钓客落海事件,市府有管理疏失。图右为简姓钓客家属。(张志康摄)

今年1月31日,有一名71岁的简姓钓客在基隆屿附近礁岩矶钓时不慎落海,虽经附近渔船援救,仍不幸溺毙。基隆市议员郑文婷17日上午召开记者会,认为基隆市政府在矶钓的管理上有疏失,才会导致憾失的发生。基隆市政府产业发展处表示,目前该案进入司法程序,除全力配合调查外,后续也将追究业者违反相关规定责任。

郑文婷表示,依现行《基隆市娱乐渔业岛礁矶钓自治条例》及 《娱乐渔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娱乐渔船业者除应提供钓客无线电对讲机,并为钓客投保新台币200万元的保险,同时,娱乐渔船也应该将船停泊在旁。

郑文婷指出,事发当天业者并未提供钓客无线电,且将船停泊在现场约2海里的距离,另外,事发后保险也仅赔付新台币100万元。简姓钓客的家属也表示,事发后业者完全没有与家属联系,也不清楚事发经过。家属表示,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也希望市府能负起督导责任,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面对议员的质疑及批评,基隆市政府产发处表示,因为矶钓活动属高风险活动,因此市府早在2016年便订定了《基隆市娱乐渔业岛礁矶钓自治条例》及 《娱乐渔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订有罚则。事件发生当天,市府便已获报并追踪后续处置事宜。不过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市府会全力配合司法调查,若有法规相关疑义将协助提供法规释疑,绝无包庇情事。

另外,对于议员质疑事件发生当下救援不及,产发处表示,当日由该业者另一艘娱乐渔船就近施救,已调查该船当日航迹,以利厘清案情。

产发处副处长郑永阳表示,在这次事件投保理赔不足原因,是因保险公司现另针对70岁以上钓友不予投保200万元,仅提供100万元理赔额度。虽业者依规定投保,但理赔不足200万部分,及是否依规定提供上岛礁钓客携带无线通讯设备已函请业者说明,若未依规定办理,市府也会追究责任,并滚动检讨现今保险制度及安全通讯设备及船只戒护距离等问题,以确保钓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