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遛狗「未系绳+戴嘴套」!比特犬发狂咬伤人 女饲主判赔23万

▲比特犬。(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文/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博文台北14日电)新北市陈姓女子狐狸犬到社区顶楼遛狗时,她与爱犬都遭孟姓女子的比特犬等咬伤,进而提起求偿诉讼士院认为,孟女未依规定将犬系绳戴嘴套,判赔23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陈姓女子主张,去年10月带狐狸犬到社区顶楼遛狗时,孟女的比特犬、班道戈犬见状即朝狐狸犬攻击,她为保护爱犬也遭咬伤,她请求孟女赔偿医疗费、看护费、精神慰抚金等共新台币128万余元。

孟姓女子辩称,陈女带狐狸犬到顶楼时未系狗绳,且狐狸犬狂吠不止,比特犬、班道戈犬闻声前去遭攻击才会反击,陈女自行将手伸进比特犬口中,也要为受伤负责任

士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农委会公告比特犬及与其混血的犬只为危险性犬只,出入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的场所,应由成年人伴同,并以长度不超过1.5公尺的绳或炼牵引,以及配戴不影响散热的透气口罩

承审法官认为,孟女的犬只分别为比特犬及与比特犬混血的班道戈犬,但遛狗时未遵守相关规定,导致陈女及狐狸犬受伤,不法侵害陈女身体健康权财产权,应负赔偿责任。

法官审酌,陈女因此事就医治疗伤口,且因不敢带狗出门、焦虑失眠而求诊精神科,被诊断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就精神慰抚金部分判赔8万元,连同医疗、看护、交通、狐狸犬医疗费等费用,孟女共应赔偿23万余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