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怡铭牛肉面案不起诉 北检曝光原因
前行政院发言人丁怡铭卷入莱剂牛肉面风波喧腾一时。(中时资料照)
前行政院发言人丁怡铭因牛肉面失言风波被控违反食安法获不起诉。检方指出,丁怡铭当时表示「莱克多巴胺的美牛」或「莱剂美牛」,与皇家传承所使用美国牛肉的饲养过程相符,并非谣言。
丁怡铭去年11月12日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回应台北市长柯文哲提出莱猪争议时表示,台北市牛肉面节冠军用的就是莱牛,不过,店家出示未检出莱克多巴胺的证明,引发一连串争议。丁怡铭向行政院长苏贞昌请辞获准。
台北市议员王鸿薇、侯汉廷及台中市议员罗廷玮到北检,按铃告发丁怡铭散播「牛肉面节冠军使用莱剂肉品」的不实讯息,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6-1 条「散播有关食品安全之谣言或不实讯息」。
台北地检署侦办期间,勘验丁怡铭当时的发言,认定丁怡铭当时并未表示皇家传承所使用的美国牛肉含有或残留莱克多巴胺,丁怡铭所提到「莱克多巴胺的美牛」或「莱剂美牛」等语,是指在饲养过程中,曾经使用添加含有莱克多巴胺的饲料予以喂养的牛。
检察官侦办期间,函询皇家传承公司所使用的美国牛肉,于108、109年间的3家供应厂商,他们回函表示,上游厂商贩售给台湾地区牛只全部均有使用添加莱克多巴胺饲料予以饲养,屠宰前24至48小时会停止喂食含添加莱克多巴胺的饲料,进口的美国牛肉均有符合莱克多巴胺的残留容许量等内容。
检方认为,由供应厂商回复内容,均可证明丁怡铭当时表示「莱克多巴胺的美牛」或「莱剂美牛」等语,确实与皇家传承所使用美国牛肉的饲养过程相符,难以认定丁怡铭所言属于谣言或不实讯息。另外,查无其他证据认定丁怡铭有何不法行为,予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