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布最新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第四类标准队伍扩容至20个镇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程浩 东莞报道
8月30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9月1日起,对东莞全市2024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第二次调整,与上次相比,一类、四类标准下调,二类、三类价格上调。其中,多个镇街滑档迎来下调,虎门、塘厦、凤岗、寮步、厚街、大岭山从二类标准划入三类标准,四类标准队伍扩容,增加至20个镇。
据了解,“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不是购房市场价和备案价,和普通购房者缴纳契税无关。
《通知》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普通住房的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对东莞市2024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第二次调整。
《通知》称,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房2024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全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四类标准。
一类标准:南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区、东城街道、滨海湾新区,价格标准为低于38633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类标准:莞城街道、长安镇、大朗镇、万江街道,价格标准为低于36175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凤岗镇、塘厦镇、寮步镇、厚街镇、虎门镇、大岭山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7877元/平方米(含本数);
四类标准:黄江镇、高埗镇、道滘镇、沙田镇、清溪镇、茶山镇、石龙镇、樟木头镇、石碣镇、东坑镇、望牛墩镇、麻涌镇、横沥镇、常平镇、洪梅镇、中堂镇、桥头镇、企石镇、石排镇、谢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19435元/平方米(含本数)。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留意到,与今年2月底发布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相比,一类、四类标准下调,二类、三类价格上调。其中,一类标准由原来的42762元/平方米下调至38633元/平方米,下调4129元/平方米,调整幅度最大。其次是二类标准,由33981元/平方米上涨至36175元/平方米,涨幅超2000元/平方米。此外,多个镇街滑档迎来下调,二类标准阵容大幅收缩。其中,虎门、塘厦、凤岗、寮步、厚街、大岭山从二类标准划入三类标准;四类标准队伍扩容,增加至20个镇。
《通知》称,该标准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东莞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