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关于五星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辅导备案报告

东吴证券公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在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应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辅导协议,五星新材聘请东吴证券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辅导机构。作为五星新材聘请的辅导机构,东吴证券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提出辅导备案申请。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