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清颜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广告内容仍正常显示
新京报讯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痘清颜(北京)国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痘清颜)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罚款1.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痘清颜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期间在自设网站的相关网页自行发布了以下广告内容:
1.“清理毒素排铅汞护理方案”页面发布了“使脸部铅汞毒素、垃圾肌肤表面,重塑健康肌底。”“启动骨胶原纤维网,优化基因上浮至表层,滋润表皮层和角质层,补充皮肤营养,促进皮肤细胞再生。”的内容;
2.“无痘美肌调理”页面发布了“可以很好的清除面部的红肿,也可以加快皮肤的修复。迅速增强皮肤细胞的修复和再生能力,促进胶原蛋白和潜力纤维的重组,是皮肤得到修复和护理。”的内容;
3.在“无痕平坑修护方案”页面发布了“复活动力因子独有的‘唤醒’能量,激活受损细胞,加速细胞重组与再生。”“促进胶原蛋白和弹力纤维的重组,干瘪受损细胞得到修复和护理,平复痘坑。”的内容;
4.在“除螨净肤护肤方案”页面发布“促进细胞新陈代谢,延缓细胞衰老。”的内容。当事人在自设网站发布的上述广告页面为了向公众推销其提供的美容服务,以吸引消费者及加盟商。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广告内容的真实性的证据。
5.在“除螨净肤护肤方案”页面发布“消炎杀菌,镇静抗肿”的内容,该商品服务是美容服务,使用的产品为化妆品,不是药品及医疗器械,没有疾病的治疗以及预防功效,属于发布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的广告行为。
痘清颜委托北京小鱼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作了上述广告,由痘清颜自行杜撰并发布到自设网站并支付了广告制作费用5000元。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6月14日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京昌市监不罚〔2023〕1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的相关规定,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15000元。
据天眼查,痘清颜(北京)国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曾用名苗芳新颜 (北京) 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上述广告内容在痘清颜自设网站仍正常显示。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