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虫自开雾灯曝身分 藏毒被逮称没吸只是「试用」

高雄51岁盖男违规开雾灯遭警提醒,员警发现盖男神情紧张,察觉有异将他拦停,果然在他身上发现海洛因、针筒等毒品相关用具,依现行犯将他逮捕。(翻摄照片/崔正纲高雄传真)

盖男包内的毒品海洛因以及针筒、玻璃球吸食器等相关用具。(翻摄照片/崔正纲高雄传真)

高雄51岁盖姓男子日前凌晨开车载友人时,遇上警方路检,警方发现盖男开雾灯提醒他将灯关闭,却发现他神情非常紧张,于是察觉有异将他拦停,果不其然,在盖男身上的肩背包发现0.5克海洛因1包、针筒等用具,盖男见藏毒暴露,向警方辩称没有吸只是「试用」,当场被警依现行犯逮捕送办,同车友人则依规定送尿采检。

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员警15日凌晨执行路检时,在九如一路与昌平路口,见一辆灰色自小客车因开雾灯,于是上前先提醒驾驶盖男将雾灯关闭,但此时盖男却神情紧张,员警惊觉有异将他拦停。

员警此时请盖男以及乘客24岁杨姓男子下车,确认2人身分时,又看见盖男眼神四处闪躲,谈话间也口齿不清,并不停护着背在身上的肩背包,于是员警立即用手电筒照盖男肩背包时,发现包内竟有注射针筒1支,并发现针筒内有使用的毒品残渣,以及毒品吸食器玻璃球1颗、0.5克海洛因1包,盖男辩称是「试用品」拿还是用一下,员警立即以现行犯逮捕。

同车的杨男则向员警表示,否认毒品与他有关,并称只是最近要搬家,才会与盖男出门,并直呼「好倒楣!」,但警方对于此说法存疑,依规定对杨男验尿,再依送验结果依法究办。

据了解,当时盖男租车载着杨男外出,疑未熟悉车辆操作,误触开启雾灯,又误入路检路段,双重因素下暴露身分遭到警方查获,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移送法办外,对于盖男非遇雨、雾时开雾灯,也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2条规定开罚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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