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偷捕致歉信”传递的信息

□王嘉言

公开道歉这种方式,给全市人民上了一堂生动的创建教育课,而道歉信本身就是一种文明意识的进步。

日前,本报的报纸分类广告栏里出现了一个“另类”,这是一封很短的道歉信:周某等三人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破坏,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向社会公开道歉。

虽然道歉信只有短短几十个字,我们无法知道周某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过程以及对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的细节,也不了解他们是否受到其他形式的处罚,但苏州正在努力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这封道歉信背后的现实意义,应当引起我们的一些思考。

这封道歉信给普通市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警示样本。衡量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平,看“外表”,更看“气质”。文明应当存在于每个市民的行动中。市民个人出现不文明行为,除了接受法律规定的处罚外,用公开道歉的方式,更表达了当事人悔过的诚意,同时也对其他人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的最高荣誉,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的升级版,是文明城市的标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6月初召开的全市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进大会上,苏州发布了“三年行动计划”,号召全市上下在全国文明城市全域化的基础上,用三年时间把苏州建成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行动计划提出,要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强大合力,搭建好市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工作平台,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类问题,切实形成全面推进、全民推进、全域推进的生动局面。

这封道歉信中提到的违法事实,可以说是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过程中的一些不和谐音符,直接影响着文明城市的建设成果。但公开道歉这种方式,却给全市人民上了一堂生动的创建教育课,而道歉信本身就是一种文明意识的进步。

城市建设始终要以人为本。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根本目的,最终还是让人民满意。从这个意义来说,创建永无止境。苏州一定要坚持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务实举措,让文明城市建设成为所有苏州市民的内在追求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