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高中学长嘿咻学妹后少做这件事挨告性侵 靠对话纪录还清白
▲高中妹跟学长嘿咻,等不到学长告白怒告性侵。(图/翻摄pixabay)
刚成年的王姓男子与小他1岁的学妹小雨(化名),在房间初尝禁果,小雨事后等不到学长「告白」负责,竟怒告学长性侵。台中地检署虽不起诉,小雨上诉台中高分检也驳回再议,竟还找2名律师再向法院申请交付审判,官司缠讼1年多最后终于获得清白。
事件源起于2019年,刚满18岁的王姓男子与17岁的小雨(化名)是学校学长、学妹关系,两人互动频繁,同年8月13日深夜,小与因为王男告知有东西要送她,赴约到王男住处,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原本相安无事,小雨却在事隔2个月后怒告王男强制性交,指控当晚将房间电灯关掉后,就将她推到在床上,不顾她要推开表示不要,仍性侵得逞。
小雨表示,学长在性行为后,要她不能把事情讲出去,要一如以往配合他,让他载上下课,不然会把事情传播出去,会把她说的很难听,说她私生活很乱。她怕学长把事情公开,只好配合。
只是台中地检署侦结认为,小雨的指控是单一指述,事隔2个月提告,欠缺其他证据,而依据王男提出的2人对话纪录中,发生性行为前互动热络;发生性行为后,王男说「没说不对你负责,看你愿不愿意,等我过阵子再跟你告白可以吗?」,小雨回「我思考一下」。
王男再说「刚刚只有微勃太急了」、「我勃起更大、跟前(指前女友)做的时候前戏超足」、「你下次再试看看我让你知道」。小雨则回「嘴巴廷(应指挺)会的」、「大家都这么说自己」、「你吸太大力了、妹妹有点痛」,甚至隔天还反问王男「你昨天有内射吗?」,王男则回「靠北没有」等语,可见2人应属你情我愿,将王男做出不起诉处分。
小雨不服提再议,遭台中高分检驳回,另请律师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声请交付审判,并找来朱姓与巫姓男子作证称,事发后发现小雨性格转变变得沉默,得知她讲出遭学长性侵一事后,2人就假扮小雨的亲哥哥和舅舅找王男谈判,对方现场写下自白书,并希望用10万元和解。
但王男则说,当时他虽有找朋友一起去,但朋友坐比较远。他身材比较瘦小,会害怕,所以对方要他写姓名、时间甚至「强奸」2字他就写。
法官认为,王男虽有写自白书,但仍无法证明自白书内容为真。从他与小雨9月1日对话内容可知,小雨是因为王男事后没对他告白表示负责,甚至移除小雨追踪他十分不满,才在事隔2周后表示是遭他性侵。王男事后也表明愿意负责,与遭性侵后的反应不符。台中地检不起诉与台中高分检驳回再议均不违背经验法则或论理法则,驳回交付审判,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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