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合建糾紛多 國土署允三個月彙整意見、年底提報告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质询。胡顺惠摄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8日在立法院质询时指,都市更新实务中因资讯不对称导致合建纠纷频传,不仅损及个案进度,甚至影响整体都更信任基础,呼吁应修法导入定型化契约概念,强化地主保障。国土署署长吴欣修回应,私人间合建属契约协议,难以强行入法,但承诺将于今年底前提出完整报告,汇整常见样态与风险机制。

牛煦庭指出,许多地主在与建商签署合建契约时并不清楚自身权益,例如《都市更新条例》第37条其实保障地主若分配权益变差可撤回同意书,却仍有契约载明「撤回须赔偿」,形成不对等条件,虽然目前台北市、新北市虽订有「注意事项」,但强度不足,无法有效改善资讯落差及契约不公。

牛煦庭强调,现行合建制度缺乏统一规范,部分契约甚至禁止地主洽谈其他建商、或排除地主分享额外容积奖励,形同垄断行为,应比照《消费者保护法》与《租赁住宅条例》建立契约范本或原则,让双方协议有公平依据。

吴欣修回应,合建样态多元、内容复杂,若硬性入法,反而限制地主与建商谈判弹性,也可能不利现行执行中的契约,资讯不对称确实存在,尤其在地主端,因此国土署将于3个月内与地方召开会议、汇整意见,并在年底前完成一份系统性报告,检讨各地实务执行情况与契约风险样态。

内政部部长刘世芳补充,国土署应通盘检讨中央与地方在都更与合建的权责配置,并探讨是否将契约指引纳入《都市更新条例》第14条之一,也应同步尽速整合地方经验、召开公听会,形成制度改革共识。

牛煦庭强调,资讯透明与制度保障是推进都市更新的根本,修法应正视地主弱势处境,勿让不公平契约继续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