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拒检撞警车逃逸 毒虫判1年

高雄吴男吸毒撞警车后逃逸,桥头地院审理后依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处徒刑1年。(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才被勒戒的吸毒人口吴姓男子因不服警方取缔,吸毒后陆续撞警用机车与汽车后逃逸。吴男后来在国道3号南下373.2公里田寮路段失控撞击路旁围栏后停下,警方上前破窗逮捕他。桥头地检署对此提起公诉,桥头地院审理后依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处徒刑1年。

吴男于去年5月19日驾驶自小客车先在路竹区与冈山区肇事,民众报警后。警网通报湖内分局一甲派出所2名警员至路竹区大仁路与仁爱路口拦查,但吴男先擦撞警用机车后逃逸,他之后到阿莲区碰到警员围捕,他以倒车方式冲撞警用机车后欲逃离现场,又再度撞击另1辆警用汽车。

吴男后来开上国道3号,但在行驶至国3南下373.2公里田寮路段失控撞击路旁围栏后停下,警方上前破窗逮捕,讯后移送桥头地检署。吴男当天共有闯红灯等15项交通违规,并撞毁警用汽、机车各1辆。

法院调查,吴男有恐吓取财、剥夺行动自由等前科,且曾经吸毒被勒戒。他明知施用毒品会引发其精神症状使其危害他人,但仍使用毒品导致自己陷入精神障碍的情形。吴男曾经于案发前的2021年2月、同年6月间,2度因施用毒品引发精神症状使其伤人或酿成交通事故遭送医住院,他并于去年1月告知医师,已经了解精神症状是因为吸毒而引起,未料又因吸毒横冲直撞,甚至撞击警车。

法官认为,吴男明知故犯,依刑法第19条规定,无法减轻其刑。法官审理后,依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处徒刑1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