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嶺東科大前併排停車接小孩…釀女大生撞死女大生 違停也判刑

台中市吕姓男子在前年底开车在南屯区并排停车接小孩,但并排停车造成视线死角,导致开车的李姓女大生与骑机车的粘姓女大生发生碰撞,粘女不治,吕男、李女都被依过失致死罪送办,一审判二人5月徒刑、缓刑2年,二审近日宣判,驳回上诉,仍维持一审原判。

二审指出,吕、李女都有投保,包括汽车超额责任险,李女部分可理赔金额达1000万元,吕男部分为200万元,此起车祸吕等2人有责,也没有保险公司拒绝给付情形,二人也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依约给付被害人,一审审酌二人都无前科,判刑5月,另给予缓刑2年宣告,难认有不当,驳回检方上诉,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吕姓男子(52岁)在前年12月16日中午,开车在南屯区要接小孩,吕男并排停车,当时李姓女子(21岁)也与吕车同向,停在吕车的车前,李女欲起步回转时,粘姓女大生也骑机车行经该处,李女、粘女因吕男的违规停车阻挡视线,李女与粘女发生碰撞,粘女因脑出血,送医不治。

警方到场调查,吕男、李女无酒精浓度,二人也都在场向警方坦认是肇事者,此案因违规停车与未注意其他用路人状况,涉有过失,二人都被依过失致死罪送办,检方认定二人符合自首条件,建请院方审酌予以减刑。

台中地院审理时,吕男、李女因和解金认知有落差,未与女大生的父亲达成和解,考量到二人都无前科,且有投保第三责任险,女大生父亲的损害赔偿请求,应有足额赔偿的可能性,依法判二人5月徒刑、缓刑2年。

台中市吕姓男子前年底在岭东科大前并排停车接小孩,酿视线死角,导致李姓女大生撞死粘大生,二审仍判吕、李女缓刑。记者陈宏睿/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