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升格奶爸就偷吃同剧人妻!八点档男星躲4天 经纪公司这样说

▲王姓男演员偷吃同剧已婚女演员,遭人夫一状告上法院,判赔30万元。(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佩蓁/台北报导

一名本土剧已婚王姓演员偷吃同剧人妻演员,2人趁着在台南拍戏空档约会,还上旅馆开房床战4次,互传猥亵影片调情,女演员老公发现后气炸,怒告王男并获判赔30万元,也因而与老婆协议离婚中。事发后,王姓演员持续关机神隐,其经纪公司今(6日)表示,「是艺人私人人际互动,碍于法律规范,暂不便回应」。

据悉,王姓男演员是婚礼主持人起家,跨足演艺圈演出本土剧八点档、古装台语单元剧,他与妻子爱情长跑10年结婚,2022年喜迎儿子出生,怎料才刚升格新手奶爸,就外遇同剧女演员,遭女演员老公提告并判赔30万元,王男妻子事后也向女演员提告,该诉讼仍在进行中。

不伦恋曝光至今第4天,王姓演员所属经纪公司向《ETtoday新闻云》表示,「艺人的私人人际互动,发生民事争执,我们期待法律给予应有的评断!目前由于法律诉讼仍在进行中,碍于法律规范,我们暂不便回应」。

判决指出,王姓演员和李姓女演员因拍戏生情,2人上旅馆发生4次性行为,并互传猥亵影像,遭李女老公提告求偿100万元,并提出王、李调情对话,「如果我是以前的我,林默娘,妳不会这么轻松」、「那为何你没把持住」、「我是指林默娘那晚,照道理...我不应该赴约...但是对妳真有好感!也看看自己能否把持住,果然...杀(煞)住了」。

法院审理时,王姓演员虽坦承和李女交往1个月,但他辩称2人只发生2次性行为,并非4次,且事后他已诚心悔悟,和李女断绝来往,认为人夫求偿金额过高,希望赔20万就好。法官勘验相关证据,认定王、李确实发生4次性行为,判决王姓演员应赔偿3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