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铜锣湾书店林荣基泼漆 3男判赔30万元
男子郑启龙(左)与曾士晟(右)、曾士峰兄弟共谋对林荣基泼漆,台北地院民庭判3人连带赔偿林30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香港「铜锣湾书店」前负责人林荣基来台开店,遭男子郑启龙及曾士晟、曾士峰兄弟泼漆,台北地院刑事庭依伤害罪对3人判刑。林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北院民庭审酌此事件让林日后还得担心再因政治言论而遭受他人不法侵害,对他心理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判3人应连带赔偿30万元,可上诉。
民庭审理时,林荣基的律师主张,本案是瞩目案件,对于被迫从香港移居台湾的林也是一种迫害,对林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且对社会做成很不好的示范,与一般物理暴力行为造成的侵害相比,应给予更高的赔偿,故求偿精神慰抚金300万元。
法官认定郑男3人不法侵害林荣基的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及自由权,且情节重大,痛批3人仅因不满林先前关于香港民主人权的理念及诉求,不思透过合法途径表达意见,藉强暴手段公然侮辱林,对林造成精神上相当的痛苦。
法官指出,林荣基日后仍得担忧在台湾是否会再因政治性言论遭受他人不法侵害,对其心理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审酌郑男3人身分、学历及财力后,判3人应连带赔偿30万元。
林荣基原定去年4月25日在北市南京西路重新开张铜锣湾书店,持续宣扬对香港问题的理念及诉求,郑男心生不满,找曾士晟兄弟帮忙,4月21日尾随林至中山北路一段某家咖啡店,由曾士峰上前泼红漆,曾士晟持手机拍摄,再把照片传给郑男,3人犯后一同逃回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