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员警辱骂「三字经2次」以现行犯逮捕 男下场竟无罪
有民众对员警辱骂三字经2次,遭公诉罪起诉后无罪。(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去年10月有民众因连续两天至派出所报案,并与员警起口角争执,遭到副所长劝离,后来,该民众走至派出所门口时,又和副所长起口角争执,过程中,该民众因情绪激动,对着副所长辱骂三字经「操X妈的」2次,直接被以现行犯逮捕,并依侮辱公务员、公然侮辱罪嫌侦办;士林地院最后判无罪。
据判决书记载,有民众阿育(化名)于去年10月连两天至某派出所滋扰执勤员警,副所长对阿育劝戒并要求离开,岂料,阿育竟在派出所外对着副所长辱骂三字经「操X妈的」2次,随即被员警以现行犯逮捕,并依侮辱公务员、公然侮辱罪嫌侦办。
对此,阿育坦承当天在派出所对副所长口出三字经「操X妈的」,但否认有公然侮辱及侮辱公务员犯行,他提到当天是要去报案,结果被驱离,后来他在派出所外等督察,而有一群员警不知对他讲什么,扰乱他的情绪,情绪较为激动,所以才讲「操X妈的」,但只有讲一次,而第二句「操X妈的」不是他讲的,是员警讲的,因此,他并无故意侮辱他人。
士林地院审理,勘验员警密录器影像,其1分43秒有出现阿育口出「操X妈的」,但10秒后的第二句「操X妈的」无法分辨是阿育所为,另员警审理时证称阿育被他压在地上时,骂第二次「操X妈的」,但经勘验员警密录器影像并无发现。
另外,阿育当天至派出所报案与申诉,但阿育已有多次报案,且经查内容纯属子无虚有,阿育无端报警有滋扰派出所嫌疑,便被副所长请离派出所值班台,但阿育认为报案内容未获回应,认定是员警在刁难,导致双方发生口角争执,又于派出所门口因是否认识某员警与报案一事,双方再次起口角争执,便一时情绪激动脱口而出一句「操X妈的」,冒犯影响程度属轻微,尚非反复、持续出现、恣意谩骂所可比拟,尚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范围,难认阿育是故意贬损员警社会名誉或名誉人格。
在双方对话过程中,阿育多次称「我情緖上来了」、「我情绪反应」,导致情绪较激动、情绪控制不佳,因而在双方冲突过程中因失言或冲动,偶然伤及员警名誉,主观上难认定阿育具有妨害公务目的。
然而,阿育经员警劝离后,自动配合离开也未罢占派出所职班台,出现妨害警员执行公务行为,主观上难认有妨害公务犯行,另外,阿育步出派出所职班台后,才与员警发生口角,对员警口出「操X妈的」侮骂行为,不符合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当场」侮辱要件,虽然阿育多次前往报案,导致员警疲于应付,滋生困扰,但此本为员警值班时受理民众报案的职务工作,且阿育经员警请出派出所后,未再回到值班台,认定阿育干扰值班台员警勤务,尚属轻微,客观上不足以影响执行公务情形。
检察官所举阿育涉犯当场侮辱公务员及公然侮辱等罪嫌证据,均未达于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怀疑,而得确信阿育有当场侮辱公务员、公然侮辱等事实程度,经法官逐一调查、剖析结果,仍未能获得阿育成立犯罪确切心证,且有合理怀疑存在,致无从形成阿育有罪,应为无罪谕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