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夫妻逼街友卖淫 少女遭捆狗炼口缠胶带「逃跑就打断腿」

恶夫妻强迫少女卖身,还拿狗链及胶带捆绑,逃跑就被痛殴,法官努了。(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桃园1名恶劣夫妻在街头寻觅街友从事性交易,其中还有1名少女,若街友不服,夫妻便威胁恐吓称:「不跟我回去的话,见你1次就要打你1次」、「要把你打到住院」、「如果逃跑,就会砍断你的手脚」等让少女们心生畏惧,更胶带将手、脚捆绑,还黏住少女嘴及鼻子,又用狗炼缠绑,桃园地院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2人有期徒刑6年及4年6月。

曹姓男子与陈姓女子为夫妻,2人在因缘际会下认识王姓街友,邀请他到租屋处作客,但其实该夫妻主要目的,就是要逼迫少女卖淫,当场要求她以每月1次且1次2000元之代价,在UT聊天室及某公园寻找男客,并协助她卖身,且每次收入所得均要交给曹男与陈女,为了防止少女落跑,还将少女囚禁在租屋处中。

该对夫妻也拐骗1名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要求她卖淫,遭到小美拒绝,未料两人竟威胁恐吓称,「不跟我回去的话,见你1次就要打你1次」、「要把你打到住院」,小美心生畏惧,所以服从2人之要求。小美某次试图逃跑时,遭曾男发现,便被以胶带将手、脚捆绑,还徒手拿石头,殴打小美。并恐吓:「如果逃跑,就会砍断你的手脚」,将小美囚禁于租屋处。

某次陈女因为不满小美将身分证件上传至脸书网站,竟叫唆曾男,将小美之口、鼻以胶带黏贴封闭,以持刀、手电筒及皮带之方式殴打她的手部及头部,接着用狗炼将小美的脖子、双手一同捆绑,用胶带缠绕其脚踝、小腿部位,令她无法行走,又恐吓说:「你最好醒过来,不然就要把你杀了」、「如果逃跑,就会砍断你的手脚」等语。

桃园地院法官审理后认定,曾男与陈女以不正当手段赚取金钱,竟意图营利媒介未满18岁之王姓少女从事性交易,损害其身体健康、扭曲少年之性观念,剥夺小美之行动自由,还恐吓小美使其心生畏惧,故依意图营利而媒介使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罪、妨害自由、伤害、强制及恐吓等罪,各判曹男、陈女有期徒刑6年、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