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林芳苑反火葬場自救會成立 要求彰縣府撤案
彰化县火化场择定落脚芳苑乡及二林镇交界,引发地方居民不满,今晚召开二林芳苑反火葬场自救会成立大会,由前县议员陈光辉担任新会长,将全力要求县府撤案。
彰化县政府10月宣布择定芳苑乡草湖南段228-2地号土地设置火化场,此处位于芳苑乡、二林镇交界,引起邻近多个村里居民反弹,11月初号召近千人前往彰化县议会、彰化县政府陈情抗议。
在地居民组成二林芳苑反火葬场自救会,今天晚间在二林镇举行成立大会,由彰化县前议员陈光辉担任新会长,现场数百人参与,许多人手持「反对火葬场」旗帜表达反对意见。
陈光辉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表示,目前县府所选地点邻近非常多村落,地方担心产生空污等污染,且会严重影响居民心理、生活品质,坚决反对在此设火化场,县府应慎重评估选址,他会极力要求县府撤案。
居住在二林镇赵甲里已50年的洪姓居民说,二林长期空污严重,芳苑乡正在附近兴建殡仪馆,这次县府甚至未与地方沟通就宣布要盖火化场,简直把芳苑、二林人当二等公民,为了下一代他绝对要站出来反对在此兴建火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