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限制律师发言人数 狱政案准备程序庭惹争议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台北地院31日就北监行贿案召开准备程序庭,传讯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北监科员兴华、主任管理员周秉荣、管理员张文发及行贿的黑道人士池泳霖高宝胜、罗维德,庭讯过程中王令麟在陈述意见时一度被限制时间,3辩护律师也被要求仅能由一人发言,也引发法界质疑法官诉讼指挥权是否过当。

▲北监收贿案召开程序准备庭,法官却在庭上限制被告陈述意见时间,并要求辩护律师仅能1人发言引发争议。(资料照/取自东森新闻

台北地院31日下午2点30分召北监行贿案准备程序庭,传讯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北监科员祖兴华、主任管理员周秉荣、管理员张文发,及行贿的黑道人士池泳霖、高宝胜、罗维德等7人,法官先做人别确认再询问对于检察官指控是否认罪,周秉荣周、张文发、池泳霖、罗维德均认罪,祖兴华则说我是冤枉的,王令麟也否认犯罪,并指检察官起诉书内容不实,另高宝胜则因与辩护律师尚未讨论,将待讨论后再行答辩。

随后,法官再问被告是否有意见陈述,认罪被告则都委由律师请求法官从轻量刑,祖兴华律师则补充陈述被告与王令麟、胡晓菁没有长期供养关系。而王令麟则是拿出写满三张A4纸的意见逐一陈述,但法官却打断他的陈述并限定再给30秒讲完;王的辩护律师陈佳瑶只好补充王令麟的陈述意见,指年节馈赠是一般台湾社交礼仪,并非是有对价的行贿交付。

法官再就证据力是否争执进行询问,这时王令麟的另一名委任师叶建廷发言补充意见,却被法官提醒最好是统一由1位辩护人发言补充意见;当检方就王所陈述意见提出反驳意见补充后,王令麟另一位律师谢协昌随后再提出补充意见时,法官明显表示不耐烦,当庭要求王的律师团下次只能由一位辩护人发言补充意见。

谢协昌律师在庭讯后表示,刑事诉讼法规定每位被告可以委任3名律师进行辩护,每位辩护人都可以在法庭行使其辩护职权才对,限制1人代表发言是法理不合也于法相抵触,如果在程序正义都不能受保障,那又何来实质正义,所以,希望法官不要再做不友善的限制发言。

而法界人士指出,法官为使诉讼进行顺利,在法庭上拥有诉讼指挥权,对于诉讼人数、委任律师众多、证据力庞杂案件确实可要求由1名辩护人代表发言补充意见,或是在辩护人重复陈述意见要求停止发言,但若是在其他被告认罪无补充意见,而另有被告否认犯罪要陈述意见,且辩护人补充意见又非重复时,法官贸然打断、限时且要求3辩护律师仅能1人发言,「的确有可议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