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性骚扰助理记「警告」就好? 司法院要退回再查

▲不管是谁犯法都应该秉公审理。(图/翻摄自YouTube)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陈鸿斌日前被控性骚扰女助理,但竟然只被法院记警告处份,因此司法院觉得调查不够清楚详尽,23日决定将本案重新退回法院调查审理。

这位年纪将近60岁的法官陈鸿斌,被控以摸手跟摸头发等行为性骚扰女助理,北高行自律委员会虽然决定记他警告,不过司法院认为本案调查不详尽,不仅没把两边陈述情节不一样的地方搞清楚,而且听取陈鸿斌回应之后也没给女助理答辩的机会,此外,处罚时也没列出适用法条,所以决定把本案退回再重新调查。

▼如果遇到审理不清的案件,最好是重新再审。(图/翻摄自YouTube)

而《法治时报社》指出,北高院院长郑淑贞从一开始就打算「河蟹」这个案件,所以从头到尾都不把案件的发生与处理经过「往上通报」,所以媒体们打听这个自律案时,司法院人事与行政相关单位都还在状况外。

司法院也表示,根据法官法规定,如果自律委员会觉得情节重大,可以将案件移送到法官评鉴委员会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