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丑化、诋毁叶挺烈士 检察机关提出民事公益诉讼后 一博主被判公开赔礼道歉
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中央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之际,9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一批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某萍侵害叶挺烈士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值得关注。
据悉,2017年至2022年期间,陈某萍通过“扬平说史”微信公众号以及“飞扬短视频”视频号发布歪曲史实,带有丑化、诋毁性质的不实言论,且通过互联网传播,共计被阅读约20万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侵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和荣誉。
2022年8月,有人大代表向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惠阳区院)反映网络上出现侵害叶挺烈士名誉、荣誉的不实文章,惠阳区院经初步调查,发现陈某萍多次在“扬平说史”微信公众号刊登关于叶挺烈士的负面微文,遂于2022年9月22日作出立案决定。
2023年3月14日,惠阳区院将本案移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惠州市院)办理。2023年3月31日,惠州市院向叶挺近亲属发出《征询意见函》,叶挺近亲属一致同意并支持惠州市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2023年6月14日,惠州市院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陈某萍通过全国性媒体及其管理和使用的微信公众号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在其微信公众号连续刊发不少于5篇介绍叶挺烈士荣誉事迹的史实文章。惠州中院受理该案并于2023年9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挺纪念馆工作人员、部分检察干警旁听了庭审。庭审中,陈某萍承认在微信公众号发表不当言论对烈士亲属造成了伤害,愿意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当庭向叶挺烈士近亲属宣读并递交了道歉信。
2023年10月7日,惠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惠州市院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陈某萍未上诉并积极履行判决。2024年2月7日,陈某萍在其经营的多个微信公众号连续刊发《叶挺将军:北伐骁勇善战,铁军扬名天下》等五篇介绍叶挺烈士荣誉事迹的史实文章。2024年2月20日,陈某萍在其经营的多个微信公众号发表致歉声明,并在《法治日报》公开刊登道歉信。案件执行后,叶挺烈士的近亲属向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