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察】演唱会门票成“错票”,强实名制如何拥有强公信力?
你花钱买的演唱会门票不是假票,却成了“错票”,你相信吗?
4月12日至14日,某知名歌手巡回演唱会在湖南长沙举行。12日晚,有网友发文称,买了演唱会的票,但到开场前却被告知是错票,无法进入场馆。4月13日,演唱会主办方有关负责人称,为抵制黄牛,本次演唱会实行强实名制,要求门票、购票者身份证、持票者信息统一。上述信息不统一,持有的票则被认定为错票。由于部分粉丝无法进场,有黄牛开始煽动粉丝“冲关”。目前,黄牛吴某明、李某豪已被民警在长沙抓获,并当场查获演唱会门票54张(4月13日光明网消息)。
由上可见,所谓错票,其实是商业演出票务市场中“强实名制”背景下的一个特殊概念。粉丝花了钱,为什么会买到人、票、证不统一的错票?这里面还是黄牛在作怪。据分析,一些粉丝是从黄牛手中买的溢价票,他们可能对强实名制存有侥幸心理,或者被黄牛所蒙蔽,就出现了买到“错票”的情况。所以说,错票的出现,生动展示出强实名制对黄牛的“过滤网”作用:这么一“错”一“抓”,黄牛就浮出了水面,今后很难再闷声发财了。同时还要看到,无论对倒票还是煽动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都设置了明晰的处罚规定,可以说,强实名制也为强化和完善票务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
然而,对错票问题的查处,不能只局限在场馆门口的验票过程,事前监管或许更为重要。就拿此次演唱会来说,粉丝们买错票花了冤枉钱,显然和强实名制的公信力还不够强大有关。当前,我国强实名制并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规定,而是正处于逐步推广之中,特别是在主办方和二级票务市场之间,合作模式仍相对多样。这就需要执法监管部门针对此次错票事件进一步彻查:错票究竟是怎样“炼成”的?比如,黄牛们拿票时是否也需“强实名”?人、票、证信息不统一的错票为何不能在出票前被彻底禁止?只有从源头上堵住错票的出口,而不是任其流入普通粉丝手中,黄牛们的运作空间才能被有效挤压,强实名制才能真正被赋予“强公信力”。
解决错票问题,后续的妥善处理同样不可或缺。据报道,主办方在演唱会之前就发现有很多错票,并连发两次声明号召粉丝退票。可两次退票之后,仍有上千张错票未退。主办方表示,对于粉丝的合理诉求,他们会一一解决。应该说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但具体处理方法似乎仍有值得完善之处。首先,“退票期”的设定问题。第一次呼吁退票时,主办方设定了48小时的退票期,这个期限是否合理?是否应当由主办方单方设定?第二,退票的性质和额度问题。在主办方反复声明强实名制的前提下,部分粉丝仍然“迷信”黄牛,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应由粉丝自负其责,还是应由主办方作为不当得利返还?黄牛从中收取的“溢价费”应如何处置?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合理安排,错票问题才算得到善始善终的处理。
错票虽然是在验票口被发现的,但错票问题不仅仅是验票口的事,只有事前、事中、事后问题都处理好了,监管执法都到位了,强实名制的“强公信力”才能被树立起来。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柴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