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求重審HPV疫苗救濟 疾管署:實務符合判決

少女打HPV疫苗后确诊类风湿关节炎,打行政官司追救济,最高行政法院要求卫福部重新鉴定。疾管署今天表示,认为审议实务上与判决意旨无违背,将重新审议是否给予救济。

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今天透过新闻稿表示,此案申请人于民国104年接种二价HPV(人类乳突病毒)疫苗后,因发生相关症状就医被诊断为「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于108年5月申请预防接种受害救济,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于108年11月审定其病症与接种该疫苗无关,故不予救济。

申请人提诉愿遭驳回,再提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111年10月第一审判决撤销原不予救济的行政处分及诉愿决定。卫福部再提上诉,最高行政法院认为,预防接种与个案受害情形关联性,不应仅依以人口群体为基础的医学实证,尚应综合审酌个案受害状况及所有相关因素,判决审议小组应召集会议,重新鉴定关联性,决议是否给予救济及审定给付金额。

疾管署发言人曾淑慧对媒体表示,针对每件预防接种受害救济申请案件,皆会调阅其就医病历、临床检查、实验室检验结果等相关资料后,送审议小组进行鉴定审议,并非仅以医学实证作为唯一之审议资料,因此认为实务作法上,与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意旨并无违背;不过在写审议书的时候,或许可以再多着墨。

曾淑慧说明,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共分成5个小组,委员各有专长,并依专长审议不同案件,会回顾国际或国内相关医学实证研究,及患者接种疫苗前后相关病例,在兼顾品质下尽速审议。

针对本件申请案,曾淑慧表示,将按判决,召开卫生福利部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会议,审慎尽速处理,决议是否给予救济及审定给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