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税2.0 KPMG:四大修正方向

KPMG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16日指出,房地合一税2.0有四大修正方向,包括扩大短期持有定义、将个人营利事业税率拉平匡列预售屋、列入股权交易

安侯建业指出,房地合一税2.0修正草案除修正个人短期交易房地适用高税率持有期间,另为新增营利事业比照个人依持有期间按差别税率分开计税合并申报,让营利事业之税率与个人相同,以防堵个人借由设立营利事业短期买卖房地利用营利事业以较低税率规避税负

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张芷表示,这次修法值得注意是,新增了预售屋及50%以上系由我国境内之房地所构成的未上市柜公司,其股票的交易也要纳入房地合一课税范围

张芷说明,修法新增预售屋包括交易预售屋及其坐落基地现行规定预售屋交易系属权利移转,系属财产交易所得,应纳入综合所得税(累进税率最高40%)或营利事业所得税(20%)课税,倘依修正条文规定,预售屋就要与一般房地相同方式课税,最高税率45%课税。

另外,张芷进一步解释,修法新增交易持有股份出资额过半数之未上市柜营利事业之股份或出资额,且该营利事业股权或出资额价值50%以上系由我国境内之房地所构成者。

举例来说,假设A公司为未上市柜公司,其股权价值中有50%以上为持有之不动产,当A公司之个人股东出售A公司股票时,修法前系要计算核课20%的基本税额(最低税负)课税,但修法后就要与一般房地相同方式课税,如两年内移转要课最高税率45%课税。如果此股权交易已课征地税,无需课征20%的基本税额(最低税负),所以没有重复课税问题

张芷提醒,这次修订所得税法第四条之四规定之适用范围,个人及营利事业于2016年以后取得均已列入,但依照目前行政院修法版本,仍待修正条文通过立法后,由行政院订定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