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非洲猪瘟 嘉义县专勤队查扣可疑荷叶包肉及火腿送验

移民署嘉县专勤队在嘉义市查获来源不明的肉制品。(嘉县专勤队提供/张亦惠嘉县传真)

移民署嘉县专勤队在嘉义市查获没有标示来源的荷叶包肉。(嘉县专勤队提供/张亦惠嘉县传真)

移民署嘉县专勤队在嘉义市查获没有标示来源的火腿34条。(嘉县专勤队提供/张亦惠嘉县传真)

近期非洲猪瘟走私肉制品在全台流窜,移民署南区事务大队嘉义县专勤队接获情资,昨天联合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三中队,前往嘉义市西区1间越南杂货店查察,当场查获没有标示产地来源的火腿及荷叶包肉等肉制品,专勤队指出,店家无法提出来源证明,当下立即通知嘉义市政府建设处农林畜牧科派员到场协助处理,并将相关可疑肉制品查扣送验。

嘉义县专勤队及保七总队查获来源不明的肉制品计有火腿34条及荷叶包肉4条共14.7公斤,包装外观除无标示生产地或进口来源,也没有任何食用说明,该商店负责人阿青向专勤队表示,部分肉制品是透过脸书在台湾买的,仅转卖给一般民众,但为防堵含非洲猪瘟病毒的肉制品流入市面,专勤队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将肉制品带回检验,并将持续溯源追查肉品来源,查明有无非法进口染疫肉品等。

嘉义县专勤队队长张玉龙表示,近期除加强向新住民及移工宣导防范非洲猪瘟观念外,也主动结合嘉义县、市卫生局、家畜疾病防治所及警察局等单位,到辖内东南亚商店及餐饮店等场所查访。

张玉龙也呼吁民众,不要购买标示不清的肉制品,也不要透过网路以快递或邮寄方式购买境外来路不明的含肉制品,如违反规定输入疫区肉品到台湾,恐触犯「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