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措施全无 !工人从5楼高坠地身亡 包商被起诉

罗姓男子今年7月受雇至嘉义县民雄乡一间新建物进行外墙清洁工作时,不慎从13.6公尺的5楼高度坠落地面伤重不治,嘉义地检署22日起诉曾姓包商。(本报资料照)

罗姓男子今年7月受雇至嘉义县民雄乡一间新建物进行外墙清洁工作时,不慎从13.6公尺的5楼高度坠落地面伤重不治,事后罗男儿提出告诉,检警查出工地现场无护栏、护盖、安全网等防护措施,业者也没督促死者戴安全帽及安全带,有明显疏失,双方虽和解,但业者分期赔偿时间过长,嘉义地检署22日仍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曾姓业者。

起诉书指出,这起工安意外发生在今年7月1日上午近9点,当时死者罗男在民雄乡1处新建房屋5楼处清洗外墙磁砖时,不慎坠落1楼地面,因从高处坠落,造成头部重创、左侧血胸等伤势严重,送医抢救无效,之后死者儿子向承包建物外部装修、增建工程的包商曾姓男子提告,警方讯问后依过失致死罪嫌函送法办。

起诉书表示,依据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雇主对于在高度2公尺以上的高处作业、劳工有坠落之虞,应督促劳工确实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其他必要防护具,包商曾男当时未督促罗男使用,且未在施工架开口处设置护栏等防坠措施。

检方指出,包商曾男虽坦承犯行且具有悔意,侦查中也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并分期给予赔偿金,而被害人告诉代理人侦查中也陈述,若曾男履行和解条件,同意给予缓起诉处分,不过检方认为分期时间过长,今仍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曾男,并建请法官审酌上情,量处适当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