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贪设「请托关说」标准流程 府院「本末倒置」

▲林益世涉贪遭收押,国民党清廉招牌遭讽「掉漆」。(资料画面/取自东森新闻)

特稿记者周佩虹

林益世贪渎案的发生,重挫马政府向来标榜的清廉招牌,因此不管是总统府、行政院或国民党,最近都「动起来」反贪;于是有了廉政座谈会、廉政路跑活动,现在更要研拟「请托关说标准流程,可笑的是,如果公务机关的申办过程透明化、标准化,民众又为何需要请托关说呢?

总统府网站在「公报法令专栏,特别将阳光法案中包括《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甚至是《游说法》、《政治献金法》等,通通都详列条文内容,甚至还有问答集

马英九总统在7日廉政座谈会上,谈及林益世涉贪表达痛心、遗憾。(资料画面/取自东森新闻)

民国99年7月30日修正公布的《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第11条早就规定,「公务员遇有请托关说时,应于三日内签报其长官并知会政风机构」;但行政院长陈冲又在9日的指示中,要求法务部就请托关说建立登录标准化作业,这两者有何差别?

什么是请托关说?对许多一般民众来说,不外乎是小孩子想挤入特定学区国中小、家里有违建、一些福利补助的申请、也可能是某些建照商业执照的申请,如果是这些类似相关的问题,大多数的人都是按照一般流程去询问、送件,只会在「卡到」或「有特殊情况」时,才会找民代去关切、了解。

若是这样的请托关说,重点不在于有没有登录或告知政风处,行政院或地方政府该检讨的是,为何民众申办过程无法透明化、标准化,无法「靠自己」就可以知道目前进度,而必须要关说请托?

至于如这次林益世案所爆发的人事标案,去问问中华民国厂商,问题真是在有没有登录请托关说吗?如果政府的申办流程、招标过程是便民、让人民可信任的,根本不须请托关说;若真的必须请托关说,这中间势必涉及某些利益纠葛,恐怕也没人敢光明正大的登录;如此的制度「本末倒置」,若连最高行政首长都还不懂反贪的真正精神,也难怪其他部会想到要办路跑、设计创意便当,以为像活动宣导般热热闹闹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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