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政要学伦案再现 台大拟3年内2人撤学位校方将访视系所

台大校门景图。(本报资料照)

去年爆出多名绿营政要在台大国发所的硕专班论文涉抄袭,学位接连被撤销,此起丑闻重创所方与台大声誉。台大近日研拟〈国立台湾大学精进学位论文品质实施办法草案〉及〈精进学位论文访视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草案〉,要求系所规范教授指导的学生人数、论文内容相似度等标准,甚至系所若3年内学位撤销案达2件或以上,校方将成立访视委员会加以调查。不过由于提案仍有疑虑,将在下一次教务会议再讨论。

〈国立台湾大学精进学位论文品质实施办法草案〉,内容共有7条,其中第3条规范,各系、所、学位学程,除了依台大研究所博士暨硕士学位考试规则办理学位考试,以维护论文学术品质外,应建立包括每位专任教师可指导研究生在学生人数限制、论文内容相似度比对通过标准等品质准则及管考机制。

〈国立台湾大学精进学位论文品质实施办法草案〉第7条则指出,各系所若有学生学位论文3年内违反学术伦理情节重大经审定撤销学位达2件以上,校方将成立精进学位论文访视委员会,访视结果除提供学系作为改进依据,也会成为校院未来资源分配,甚至增设、变更、合并乃至于停办系所等参考。

而在〈精进学位论文访视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草案〉部分,规范委员会拟设置5至9人,将由教务长、受访系所所属学术专长领域学院代表组成。必要时,得由校长或教务长遴聘,与受访系所学术领域相同的校内外学者专家1至2人、法律领域之公正学者专家1至2人。

据了解,由于两项草案在校内尚未取得共识,文字描述上有疑虑,将会在下一次教务会议再讨论。目前施行时程尚未定案。

台大教务长王泓仁表示,各方对两项草案的大方向有一定共识,只是一些执行的小细节有不同意见。

王泓仁强调,提出两项草案的基本精神,在于尊重台大自由学风的前提,不会过度干预教师和系所发展,「不希望大家觉得我们拿虎头铡等着。」台大教师都是兢兢业业地指导学生,身受学校信任,但信任的同时还是得课则,好让相关事件建立起处理机制。

台大说明,校内在3月17日举行111学年度第2学期第1次教务会议,会中讨论〈国立台湾大学精进学位论文品质实施办法〉、〈国立台湾大学精进学位论文访视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提案,代表对于推动方向有大致共识,惟对执行细节多有讨论。因此教务长王泓仁裁示先撤回,待细节更为完备后重新送会议讨论。

台大回应,教务处提案用意在于精进学生学位论文品质、强化学术伦理并建立品质管考机制,并宣达台大对于学术伦理的重视。因此,此办法兼容台大向来对老师教学研究的尊重与信任,也能在相关事件发生时有处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