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中国吸收人才 体育署:禁参加陆方所办「全国性」体育活动

刘铮目前效力于CBA浙江广厦队。(图/CFP)

体育中心/综合报导

昨(27)日媒体报导「台运动员持证上岗教练裁判适用,陆体总修法明年上路」,体如育署说明下:

一、依据「民间团体大陆交流注意事项规定,我民间团体不应参加大陆举办之「全国性会议活动,以避免我地位中国大陆矮化。体育署「两岸体育交流处理规范」亦明确规定我国体育人士赴陆,不得参与陆方办理之「全国性」体育活动或具有特定政治目的之交流活动。

二、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第1项及第2项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得担任中国大陆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之职务或为其成员,但禁止担任经陆委会公告禁止之中国大陆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

▲中国职棒江苏巨马总教练陈瑞振。(图/CFP)

三、为积极留住优秀运动人才,体育署已建置良好的竞技运动人才培育发展体系,包含「选」- 科学选才、「训」-培训制度、「赛」-运动参赛、「辅」-运动员辅导(就业及就学)、「奖」- 奖励措施等5项,期透过相关计划推动,不断培育更多新血,扎根基层,建置稳定选手输送制度,厚植整体竞技运动实力。另对于优秀运动选手之退役,亦协助安排退休生涯规划,及鼓励民间企业认养优秀运动选手等策略,整合政府及民间企业力量朝向建构完善运动环境努力,俾以培育及留住优秀运动人才。

四、 另体育署重申我国体育人士不得参与陆方所办「全国性」体育活动,并应遵守两岸体育交流相关规范,本署亦将配合陆委会两岸政策,适时以通函、行政研习会等,加强宣导相关规范,及赴陆前应审慎评估可能存在的成本风险效应,以维护自身权益及安全。

中甲杭州绿城陈柏良。(图/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