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弃置事业废弃物1年20件 台东县环保局:最高罚1500万

台东县环保局去年查获非法弃置事业废弃物案高达20件。(台东县政府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县环保局去年查获非法弃置事业废弃物案高达20件。(台东县政府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县环保局积极与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九大队台东分队联手查缉非法弃置事业废弃物,去年查获高达20件;环保局提醒将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1条及第46条,最高恐面临5年、并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呼吁不肖业者切勿以身试法。

环保局表示,去年查获20件中,涉营建废弃物者有13件、涉水肥者有3件,其他事业废弃物者有4件,皆属未申请领有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文件。擅自从事废弃物贮存、清除、处理,涉及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1条,并涉同法第46条行政刑罚,涉案相关嫌疑人都将面临1年以上5年以下刑责,并得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呼吁不肖业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环保局指出,近年事业废弃物常因处理量能不足、处理成本高及去化管道少等因素,不法业者贪小便宜,想谋取利润,导致废弃物四处流窜,非法清理、弃置或掩埋废弃物案件层出不穷,造成土地与环境的污染,损害土地永续利用、破坏环境景观。

环保局呼吁,不肖业者手法翻新,发现有假借租买土地、厂房来贮存、堆置或掩埋废弃物的案例,因此土地、厂房所有人在出租时,要慎选确认对象,并注意实际用途,避免无端涉入不法。民众若有发现上述非法情节,请拨24小时免费陈情专线0800-066-666或环保局电话221999报案,或可透过公害陈情网页https://ww3.epa.gov.tw、手机APP公害报报等方式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