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丧尸烟弹毒驾成警察杀手!三个月已夺2名新北员警性命

依托咪酯等3种成分在内的「麻醉烟弹」,因施用后会有全身颤抖的脱序行为,又称「丧尸烟弹」,已正式被列为三级毒品。(中时资料库)

又是丧尸烟弹害命,而且是第二次夺走警察性命。扫荡被称为「丧尸烟弹」的新兴三级毒品依托咪酯已是刻不容缓的重要打击犯罪工作。

新北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长刘宗鑫昨天深夜拦检一辆违停车辆时,车上女毒虫突然加速逃逸,刘员紧抓方向盘遭拖行,又两度遭冲撞工地护栏,造成刘员伤重不治殉职。警方事后1小时内逮捕陈姓女毒虫逮捕,在其包包内搜出丧尸烟油和安非他命,目前不排除女毒虫当时毒驾。

今年7月发生,黄姓男子因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后,驾车逆向高速撞死新北市三重警分局黄姓警员,引爆司法单位对这类毒品议论。

实际上,不只三重员警遭撞死。日前新竹虎林国中前,一名彭姓男子也是吸食丧尸烟弹后,高速驾车冲撞民众,造成1死6伤惨剧。

俗称「丧尸烟弹」的新兴毒品(依托咪酯),自去年起流窜国内,造成多起毒驾及重大死伤事故,甚至导致新北市员警遭毒驾撞死,引发各界关注。

去年9月,新北市警方首度在查获非法电子烟油中,检出有依托咪酯(Etomidate)成分,但因当时依托咪酯尚未列管,只能依《药事法》处理,但随着警方一再查获依托咪酯,甚至为此,法务部毒审会今年6月13日决议,将依托咪酯、美托咪酯(Metomidate)、异丙帕酯(Isopropyl 1-(1-phenylethyl)-1H-imidazole-5- carboxylate)3类成分,列为第三级毒品,并加速完成法制作业。8月5日,行政院公告依托咪酯3类成分列为第三级毒品管制。

「依托咪酯」为静脉麻醉剂药物,因吸食后会出现无法思考、控制身体、异常颤抖、抖动等行为,故俗称为「丧尸烟弹」,吸食过量有死亡风险。依托咪酯已被世界多国列为毒品,但过去不法集团利用我国管制法令漏洞,自国外备料进口依托咪酯,转换成年轻人接受度高的电子烟型态,声称可作为大麻的合法替代物,对社会治安、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戕害。

依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规定,制造、运输、贩卖第三级毒品者,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意图贩卖而持有第三级毒品者,处3至10年有期徒刑;以强暴、胁迫、欺瞒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级毒品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引诱他人施用第三级毒品者,处6月至5年有期徒刑;转让第三级毒品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第三级毒品纯质净重5公克以上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正当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级毒品者,处新台币1万至5万元罚锾,并须接受4至8小时毒品危害讲习。

至于吸食依托咪酯后驾车或因而致人死伤,则可依《刑法》毒驾公共危险罪处理,依《刑法》第185之3条规定,毒驾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于死者,处3至10年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可处1至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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