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灯延长线没保养窜恶火 害楼上邻居1家3口惨死

桃园市一名谢姓男子,承租一处住宅居住,并在屋内设置私人宫庙,供熟识信众参拜、问事,不料,他使用延长线却疏于维护,2021年4月26日上午6时许,佛灯使用的延长线短路,产生电弧触及灯油等易燃物后,随即引发火势,楼上住户1家3口逃生不及惨死。

法院审理,谢男辩称,他没有用玻璃门压住延长线,不在的时候也会把佛灯关掉,人在的时候,如果没有信众来,也不会把佛灯打开,佛灯关起来的时候,虽不会拔插头,但会把延长线开关关掉。

李男供称,案发当天上午看到玄关东侧的桌面上方压克力板处有火,已经燃烧起来,就拿湿毛巾屋住自己的口鼻,从另外一侧的铁卷门离开,当时有呼喊楼上住户下来,也有请路人打119。

法官检视消防局火灾原因调查鉴定书,火调人员检视烧会做严重的起火点,是在佛灯及使用的延长线,佛灯本体因受热、烧熔,延长线绝缘被覆被烧毁,铜导线外露,且有熔断(凝)之情形。而在清理暨复原玄关东侧处燃烧残余物,发现墙壁底部严重受热、烧失,燃烧面亦较低,未发现有其它引火物质,故应排除遗留火种(烟蒂、香环及油灯)引火之可能性。

法官审酌,谢男在该房屋生活起居,并设立私人香案供他人问事、参拜,是起火处的实际管领使用人,又在玄关东侧放置许多易燃、可燃物品,却未随时或定期检修、维护配置于该处之延长线设备,以避免因延长线绝缘老化、劣化、短路等因素,而造成引燃之危险,导致延长线短路,引发火灾夺走3条人命。

法官考量,谢男犯后仍否认有过失,且未与死者家属达成民事和解,犯后态度难认良好,一审依犯过失致人于死罪,处有期徒刑1年6月。谢男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官日前宣判,驳回谢男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