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R调查影响陆「新三样」出口欧洲 陆商务部:构成贸易投资壁垒

▲大陆商务部认定欧盟FSR调查形成贸易投资壁垒。(图/路透)

记者魏有德/综合报导

欧盟《外国补贴条例》(Foreign Subsidies Regulation,FSR)生效后,针对大陆启动数项调查,涵盖太阳能光电、铁路列车、风电设备等在欧洲投入招标的案子,不乏大陆力推的「新三样(光电,锂电、电动车)」产品或技术。对此,大陆商务部也在2024年7月10日提出贸易投资障碍调查反制,最终认定形成贸易投资壁垒。

根据大陆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3号」显示,应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有关规定,商务部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2024年第28号公告,决定就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调查。

现本调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务部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存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情形,构成贸易投资壁垒。

该调查由大陆商务部贸易救济局提出,经过约半年的时间,认为「FSR」调查对外国补贴的认定标准「模糊」,同时,认定FSR调查涉及范围广大,给予企业严重负担,程序不公开透明,且采取突袭检查方式超出必要限度等,对陆企及产品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造成影响,认定形成贸易投资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