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X风暴之后 破除加密货币迷思

(图/路透)

全球交易量排名前五,估值达320亿美元的加密货币交易所FTX,于11月11日无预警向法院声请破产,造成比特币价格暴跌,血洗币圈玩家。

随着破产宣告,FTX光鲜外表下挪用客户资产、浮报流动性资金、内线交易等黑幕接连浮上台面,更有员工爆料,在FTX内部请款,只需长官一个messenger上的「表情符号」即可批准。初步估计,FTX已经在不良公司治理体质下形成超过台币3200亿的资金缺口,即便进入重整程序,重建之路仍道阻且长。

破产听证会上揭露的FTX客户来源显示,台湾地区客户按帐户金额比例估算,可能占总体受害人的3%,属第五大重灾区,可知事态严重性。本次事件除了凸显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监管密度不足,更再次显示出投资人需要清楚了解、辨识加密货币特殊风险的必要性。

针对加密货币,本文想特别提出以下3点关于加密货币常见的迷思。

其一,虽以「币」为名,比特「币」本身并未表彰任何实质权利。虚拟货币没有主权国家作为后盾,与美金、新台币等央行认证的法定货币定位迥然有别,放眼全球,除了中南美洲的萨尔瓦多共和国以外,并不在任一法域具备法偿效力。

进一步分析,比特币本质上只是运用区块链、分散式帐本技术开发的「数位资产」,单纯由一串串程序码组成,其价值也仅依附于投资人对其未来价值的预估,不同于股票或债券代表着对企业体有形、无形资产所有权,其投机性更高。

第二,交易成功并不代表用户实际拥有比特币!当投资人通过FTX等中心化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买币卖币时,用户其实没有买到比特币,只是买到对交易所的「所有权凭证」。除非用户要求交易所将比特币转移到个人钱包当中,否则用户资产是否受保障端视交易所自身的财务健全程度以及财产真实性,而投资人在交易所倒闭时也只能主张「对交易所的债权」而非「对比特币的所有权」。

最后,比特币交易实可谓为「法外之地」。以FTX事件为例,我国受害的金融消费者基本上不可能比照公司债券、防疫险等商品发生争议时的处理方法,通过主管机关取得求偿协助。金管会在事件爆发后随即发布声明,定调FTX交易所位于境外,并非经金管会核准设立的机构,相关商品也是于境外提供,不适用既有投保中心或评议中心的处理机制,投资人应自行评估风险。虽然有民间团体如金融科技创新协会等组织自发性地协助受害者到美国参与债权人登记,乃至赴美提起集团诉讼,但投资人仍须面临高额的诉讼成本以及法律不确定性。

诚然,观察我国现行法规,除了证券行代币发行(STO)经函释认定为证券交易法第6条「有价证券」,以及虚拟货币防治洗钱及打击资恐作业办法以外,金管会对于数位资产如何与既有金融法制调和尚持观望态度,而欠缺如营业执照要求与流动性资本追踪等具体监管架构。交易平台的资本适足性、内稽内控程序乃至关系人交易中的利益冲突管理,在大多情况下只能仰赖平台自律,而缺乏外部监理机制的介入空间。

即便币安等其他交易平台龙头纷纷主动宣告将提供公正第三方认证的资产证明以稳定消费者信心,但在规范面周延以前,投资人仍须审慎看待加密资产投资,避免平白受害。诚如法谚所云「Don’t trust, verify!」,让我们一起成为聪明投资人!

(作者为台大法研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