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公开收购日盛金期限倒数! 金管会:可申请展延

金管会表示,富邦金收购日盛金案有符合展延标准,可以申请。(图/记者陈依旻摄)

记者陈依旻/台北报导

富邦金 (2881-TW)公开收购日盛金 (5820-TW)的期限将于 2 月 1 日截止,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今(28)日,富邦金有达到正当理由,可以向金管会申请展延,但目前还没递出申请。

林志吉指出,依照现行公开收购发行证券有效办法规定,有公开收购竞争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可向本会申报,并公告延长收购期间,但延长期间合计不得超过50日,仅限一次。

就富邦金申请公开收购日盛金的案子来看,到2月1日期限为止,富邦金必须要达到最低收购比率50%,以及公平会不禁止其结合日盛金两条件,依公开收购有价证券管理办法18条第二项规定,富邦金是可以延长,因为要取得公平会的允许,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取得,所以是正当理由,不过富邦金也还没有提出展延的申请。

针对富邦收购日盛金一事民进党立委高嘉瑜再度担忧金管会是否会成为配合中共洗钱的帮凶,林志吉表示,已和三位实质受益人,包括大股东陈铭达进行视讯会议,但还要继续补件

高嘉瑜指出,富邦人寿在去年7、8月才以每股7.17元出售日盛金4.33%股份,但不到1个月,就改以每股13元收购日盛股份,低卖高买价差高达9亿3千多万违反专业投资的行为,金管会有必要要求富邦说明清楚决策过程,否则若成为配合中共洗钱的帮凶,岂不成为冤大头

针对立委及外界质疑,金管会今日回应,日盛金大股东、建群投资总裁陈铭达后,以及另两位加拿大籍的最终受益人,有提供证实他们是实质最终受益人的资料,银行局还在查证真实性,所以还要请他们再补充,目前都还在补件中,金管会也会继续安排进行相关视讯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