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打疫苗猝死向总统陈情 罗一钧喊冤回应了

疾管署副署长罗一钧今(30)针对疫苗救济案作说明。(李念庭摄)

疫情期间,一名42岁女性施打新冠疫苗后,脑部急性水肿猝死,家属持三军总医院开出的「死亡与疫苗有关」证明,向卫福部提出疫苗救济申请,却遭驳回,当事人律师向总统告御状,指控卫福部拒绝提供审议资料。疾管署今(30)说明,卫福部依法行事,不存在「不甩总统」或「与被害人作对」情形,当事人也能依程序调阅相关书卷证据。

当事人女律师翁伊吟指控,该丧命女性当时按规定施打两剂AZ疫苗后再混打第三剂莫德纳疫苗,却引发脑部急性水肿后过世,三总在医师诊断书与死亡证明书上,记载死因与新冠疫苗有关,但家属申请诉愿被驳回。翁伊吟向总统赖清德陈情,总统府3日内火速回复要求卫福部依法办理。

疾管署副署长罗一钧秀出「总统书函」回应,总统府8月28日交办书函,卫福部已在9月19日正式函复当事人,总统府并无要求直接提供资料给当事人,因此不存在卫福部不甩总统交办事项、「欺上骗下」等情形。

至于周刊质疑卫福部增加律师阵容、刻意与当事人作对,罗一钧说明,各案人力皆由律师事务所自行指派,律师事务所通常都会搭配1~3位律师作分工,并非卫福部要求律师加派人手。

证据部分,卫福部表示相关审议录影录音未保存,遭受害者家属及立委痛批疫苗救济审议过程流于形式。罗一钧说明,会议都会自动录音,但保存后若要公开,会牵涉到个资问题,目前并不会调整录音不保存、不公布模式。

罗一钧表示,法官认为最低出席人数、表决方式等法律程序上有瑕疵,判卫福部败诉,但当事人提出程序不完备部分,法官并未采认。

疾管署说明,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疫苗救济小组),是依传染病防治法第30条成立,由具独立性并具有多元专业(包括医疗、法律、社会人士等)委员共同组成,每案都会调阅完整就医纪录、相关检验结果,进行初步及最终鉴定。卫福部对每件申请案都审慎以对,审议过程合法合理。

罗一钧指出,审定结果都以书面送达申请人、公布上网,申请人若不服可依法提起诉愿、申请阅卷,若不服诉愿结果,也能再提出行政诉讼,卫福部会提供书状给当事人及律师。卫福部皆依法配合提出完整资料,说明审议小组会议召集合法性,并辅以医学实证文献,充分说明审议小组对案件关联性研判的依据。